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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成孩子“第三学期”?

发稿时间:2017-08-08 08:47:27 来源: 法制日报 中国青年网

  “哪个父母不疼孩子,我何尝不知道孩子不想做题、不想弹琴、不想画画,他们喜欢玩沙子、喜欢大自然、喜欢游乐园。”王丽丽告诉记者,孩子天性爱玩,家长不能放任不管。

  对于是否会根据孩子兴趣选择培训班,很多家长也只是象征性地问问,他们认为孩子太小,无法作出正确选择。

  “我们看似严厉,其实都是为了孩子好,孩童时期的大脑发育是非常迅速的,一定要抓住开发儿童潜力的黄金时期,不能把这些宝贵的时间浪费了。”一位家长对记者说。

  “如果在关键时间点错过了,没有学到有用的知识,对孩子以后的生活会造成什么影响,我真的不敢赌。”王丽丽说,很多东西他们现在觉得枯燥,以后步入社会就知道有用了。

  王丽丽说,她也会尽量给孩子留一点自己的时间,但是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看着孩子每天很累,女儿哭着跟她商量,能不能少上一节课,王丽丽的心都碎了。“但是,有什么办法呢?我不想她长大了再后悔,那就来不及了!”

  以“爱”之名,剥夺孩子的休息娱乐权

  “我们总是认为孩子还小,没有思想、喜好、判断,其实我们错了,孩子对待任何事物,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态度,只是我们从不愿意去听他们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第一中学高级教师王家娟对记者说,儿童的话语权常常被家长和社会忽视。

  在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看来,孩子不是家长的附属品,他们是独立的个体,有支配自己时间的权利,他们可以选择休息或者游戏。

  早在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就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这是第一部保障儿童权利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性约定。

  公约第三十一条规定,缔约国确认儿童有权享有休息和闲暇,从事与儿童年龄相宜的游戏和娱乐活动,以及自由参加文化生活和艺术活动。

  我国于1990年签署了该公约,1992年公约对我国生效。1991年,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儿童享有休闲、游戏和娱乐的权利。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儿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我国作为缔约国之一,对于儿童这些带有一定天性的权利的保障严重缺失。

  “打鱼还要遵守休渔期,更何况孩子?如果孩子在暑假没有充分休息好,怎么会有精力继续下一阶段的学习和生活?对于成年人,国家有专门的法律保障其休息权,如劳动法等,但孩子的休息权却被严重忽视了。”王家娟认为。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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