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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替考大学生未被起诉 获低廉报酬充生活费

发稿时间:2017-08-04 09:0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追究刑责”“失去自由”“档案污点”……这些沉重的字眼一度成为福建泉州某高校6名大学生心头上挥之不去的阴影。由于在一场自学考试中替考被发现,这些学生将面临刑事处罚,前途和命运被打上了大大的问号。

  经过实地走访调查之后,负责审查起诉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鲤城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后认为,6名大学生属于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选择柔性办案,从学生成长和前程的角度出发,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作出不起诉决定,力图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去年4月17日,在泉州一所中学举行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程建设监理课程考试中,监考老师在3个考场中发现,多名学生的长相、携带的身份证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存在较大差异:报考的考生年龄都在40岁以上,坐在考场里的学生年龄都在20岁上下。监考老师随即将5名考生带到办公室询问,这5名大学生很快承认了替人参加考试的事实,监考人员随即报警。

  经过侦查,警方发现替考案中包含两起案件,共有1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6年4月,肖某让祝某帮忙组织人员替考,祝某联系了某大学在校生小铁(化名),告诉他有一场简单的考试,让他帮忙替考。由于考试前夕突然有事走不开,小铁就找到同学小威(化名),承诺如果他能顺利通过考试,就能得到150元报酬。

  “当时朋友告诉我,这就是一个普通上岗证之类的考试,监考很松,不会被抓到。”小威事后回忆说,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加上自己平时的生活费来自勤工俭学和奖学金,经济状况一般,为了改善生活,他没有多想后果,便答应了。

  于是,祝某在网上请人制作了一张有小威头像、潘某华身份信息的假身份证。去年4月17日下午2点多,小威到场替考,被监考老师发现。

  卷入另一起案件的大学生小婷(化名)则是在一个QQ兼职群上了解到的信息。

  去年4月,经常参与各类兼职活动的小婷偶然在一个QQ群里看到替考信息。“当时侥幸地以为能帮忙替考的肯定不是什么重要的考试,200元一次的替考报酬也比我之前的兼职报酬要多,这应该够我一段时间的生活费了。”小婷后悔地说,事后她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

  据办案人员介绍,第二起案件中,在2014年至2015年间,4名女子委托中介张某报考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4月,为帮助4人顺利通过考试,张某联系了某高校学生小美(化名),让她帮忙寻找替考人员。该校学生小婷、小英(化名)、小芳(化名)答应替考,替考人员每过一科,能获得200元报酬。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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