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不少大学新生收到了录取通知书,而随同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来的还有银行卡。有的学生和家长觉得虽然方便缴学费,但这种做法是否也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7月31日央广)
●批评
不该有的“开学第一课”
这样的“捆绑搭卖”是积年顽疾,工信部早在2011年就规定不能在录取通知书中夹寄银行卡和电话卡等,但这些高校至今仍我行我素。在商言商,利润当家,商家不会白白“服务学生”,其中算计不言自明。“钱”字当头,大学也不会白帮商家吆喝。以电话卡为例,高校会在新生入学前几个月就要求运营商报出方案,并选择报价高的商家。运营商要掏出高额“赞助费”,才能被允许“绑定”学生。电话卡如此,银行卡亦然。有的高校,去年用某家银行卡,今年又改成了另一家,取弃全凭银行与高校的“讨价还价”。
因为学校借毕业之际乱收费,把宰学生当成“最后一课”而屡受诟病,现在录取通知书“绑定”银行卡、电话卡,则是将敛财牟利变作“开学第一课”。学生将自己读书的地方称为“母校”,民间有俗话说:自家的孩子自家疼,然而“母校”将学生当成自己的孩子吗?“母校不母”,学生恰是在劫难逃。不仅如此,法律明确禁止将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由此可见,高校变相“售卖”新生个人信息,岂止是“母校不母”,更是违法行为。
奚旭初
●担忧
对学生无异于一种坑害
显然,银行不等学生入校,就已经和校方联手,明知有侵犯个人隐私、强制消费之嫌,仍“先下手为强”,把一块“肥肉”抢到手再说。事实上,如此推销银行卡,早已见惯不怪,也导致校园卡滥发成风,曾有报道,某银行内部规定每人每月要完成10张校园信用卡的指标,某银行竟然向学生推出6张卡的套餐。
只要透支额度与本人还款能力相符,向大学生发行信用卡当然并非不可。然而,如此争夺“市场份额”,必然要降低门槛,曾有报道,部分发卡行未能按照相关制度对学生卡申请人还款能力进行严格的授信审核,且未根据申请人资信情况设立有效担保,一些发卡行甚至在《学生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删去“收入情况说明”一栏,完全忽略对学生卡申请人还款能力的审核。
信用卡向大学生如此“派发”,造成自制力较弱的学生超能力消费,或滋生攀比消费心理,大学生中因此成为“卡奴”的,早已不乏其人。显然,信用卡在大学校园的无序竞争,对学生无异于是一种坑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