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首次以政府文件形式提出保障“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的权益。
方案称,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以及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广州市一所知名小学的校长认为,目前对于广州市不同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租购同权”所推行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对于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要优先满足父母在招生片区有房产有户口的地段生;而对于学位不太紧张的学校,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可以就近入学”。(记者 刘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