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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自主招生等考生未经公示不得录取

发稿时间:2017-07-12 10:13:54 来源: 文汇报 中国青年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简称 《通知》) 日前发布。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自主招生、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招生资格考生信息、录取要求、录取结果均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精品课)平台和高校招生网站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通知》 要求,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高校不得擅自突破计划进行录取,批次内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要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教育部还要求,明确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使考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要完善“绿色通道”入学制度,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属地高校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要组织专家组对艺术、体育专业或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各高校原则上要在9月30日前,将本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报告属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校主管部门。对于招生录取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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