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不知让多少孩子每天疲于奔命在各个培训机构之间,但由此引发的家长与培训机构间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近年也增势明显。北京二中院上午发布调研结果,足球、滑冰等体育类培训在此类纠纷中占比为三分之二,而且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关门的情况也比较多。
据二中院统计,近年来共审理涉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18起,年龄在4至17岁,80%集中在幼儿园小学阶段。此类案件或因培训机构经营不规范、突然擅自停业或变更地点导致,或因学员认为教学质量、培训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起诉要求解约。也有的是未成年人在培训期间受伤,家长要求解约。
被诉的教育培训机构,多为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中小型机构。教育培训项目涉及英语、舞蹈、武术、游泳、足球、滑冰等。其中,英语、奥数等课外知识类培训占比11.1%,摄影、武术等技能类培训占比22.2%,足球、滑冰等体育类培训占比66.7%。在体育培训过程中,幼儿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时有发生。
法官发现,孩子们的培训,基本都是“预付费购买课程”,钱已经交了,后来出现了纠纷,家长一方始终被动。和屡屡见诸报端的消息一样,在这种案子里,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关门引发的纠纷很多,致使学员权利受损的情况较为普遍。同时,学员受伤,导致了损失,想获赔难度较大。
法官表示,也有少量案件应由学员承担违约责任。多数都是家长们“冲动消费”之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但此种情况要被判承担违约责任。如在杨某诉某舞蹈培训机构一案中,杨某的家长听到宣传后“冲动消费”,后反悔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学费,最终法院认定杨某违约,判决合同解除,教育机构退还预交的培训款,但杨某要承担相应的入会费和违约金。
法官表示,此类案件频发,一方面是培训机构管理混乱,履约失当。目前许多教育培训机构缺乏管理,经营松散,管理者更迭频繁,经营行为不规范,导致出现违约情形或者是在广告宣传中存在夸张或虚假宣传的情况,最典型的是“收费标准每学时100元”,但是家长开始上课才知道,上一次课是要算2个学时的,有的还需要另行购买设备。这就很容易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