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重大部署。近日,人社部有关部门对其内容进行了政策解读。
职业培训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提升就业质量的根本途径。近年来,职业培训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国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培训9875万人次。
但人力资源市场技工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职业培训与经济转型升级不适应、不同步的问题依然存在,劳动者参与培训的意愿始终不强。
为增强职业培训的有效性,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提出要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定期发布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为提高机构和劳动者参训的积极性和实际效果,提出在现行直补个人补贴方式的基础上,可根据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特点,创新培训组织形式,采取整建制购买培训项目、直补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职业能力建设司提出要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完善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比照认定制度,用人单位聘用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比照相应层级工程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同时,为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提出确保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此外,为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不断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提出通过比照学历认定、完善评价标准、畅通评价渠道等措施,贯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使更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能够参加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评审,进一步增强各类人才的成就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