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阿贵(化名)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中学生小力(化名)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事后,阿贵逃逸,小力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日前,博罗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阿贵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阿贵是贵州人,初中毕业后经老乡介绍来到惠州市博罗县某电缆公司任操作工。2016年3月18日21时许,阿贵下班后被朋友约去喝酒,驾驶工友王某的摩托车载着王某一同前往约定地点。车子刚驶出没多久,阿贵突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由于夜晚视线不佳,双方车速较快,两车便迎头相撞。因撞击而陷入昏迷的阿贵被受伤较轻的工友王某叫醒后,二人一同离开事故现场。另一事故车辆的驾驶人小力是博罗某中学在校生,被撞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年仅13岁。经博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阿贵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力不负事故责任。“我当时很害怕,根本不知道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只是害怕要赔钱才逃跑的……”阿贵在庭审中辩解道。
博罗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贵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反交通管理法规,无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减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法官提醒,未成年人大多好奇心强、冲动,具有很强猎奇心理、冒险精神,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健全,心理承受力、应变能力相对差,又无专业技术在身,不懂交通法律法规,如驾车上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家长、老师应该对未成年人进行管教,避免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