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聚众斗殴……近年来,国内外频频曝出校园欺凌等青少年犯罪的新闻,也引发了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重视。人们逐渐发现,那些看上去几乎不像是正常孩子的行为,竟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而且许多危险的因素也隐藏在学生们之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爆发,引发严重的后果。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沈阳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部门受理的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年下降,但其中一些常见的容易引发犯罪的行为,仍需我们多加注意和警惕。
案例:
中学生成立“天地会”
向低年级学生勒索钱财
“听说你家很有钱,大哥我今天玩网络游戏买装备没钱了,向你拿一点儿怎么样?以后要是被谁欺负就报我‘天地会’的名头。”这样的话出自一名不到14岁的中学生之口。学生小陈因为被插队说了一句“怎么不排队”,就遭到“天地会”成员的拳打脚踢。“天地会”向低年级学生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对不从者进行殴打,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清远初中女生扒光同学毒打”、“安阳小学女生遭狂扇耳光还被逼下跪磕头”、“女生厕所内遭两同学轮扇耳光”,国内多起学生被殴打的视频流传于网络,“校园欺凌”一词也走进了人们的视线。在类似的事件中,受害学生因惧怕往往忍气吞声,甚至还引发了受害学生自杀的悲剧。
专家:
一次玩笑打闹
或许就会引发校园欺凌
沈阳市人大代表、市第七中学校长曹淑君表示,作为一名校长,她非常关注校园欺凌的新闻,但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社会上对校园欺凌的定义比较模糊,这也为处理类似事件带来了很大困难。其实,校园欺凌或者校园暴力并不是法律用语。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提到“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或可作为校园欺凌这一词语的定义作参考。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处检察官刘云鹏介绍,校园欺凌会涉及到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盗窃罪、强奸和猥亵罪等罪名。其中很常见的一种类型,就是学生们在玩乐、打闹过程中,没有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或是行为失度,对对方造成了伤害,进而引发了矛盾与冲突,最终演变成了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事件。所以,学生们在学习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与同学保持良好的关系,不要意气用事或是做出冲动的行为,因为一次小小的玩笑打闹,很可能引发校园欺凌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