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法警向黄某出示其绑架时用的绳子、布条、胶带等作案工具的证据照片。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日,黄某在法庭上受审时流下眼泪,称对不起被自己“拉下水”的女儿。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昨天上午,被指控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和绑架罪的黄某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黄某为还外债,绑架了自己女儿的朋友,而他16岁的女儿则充当了这起绑架案的“帮凶”。
因黄某的女儿尚未成年,根据法律规定不公开开庭审理,黄某和女儿分开起诉并受审,其女儿已于日前不公开受审。当庭认罪的黄某庭后表示,他一想到女儿的前程就后悔不已,“是我害了孩子,希望她出来后能忘掉这段黑暗的经历”。
父亲受审认罪 为女儿开脱责任
昨日上午,身着黑色T恤、手臂文着图案的黄某被带进法庭受审。据介绍,1980年生的黄某初中文化程度,案发前无业,还曾因犯信用卡诈骗罪受到过处理。此次,黄某被指控信用卡诈骗罪和绑架罪两项罪名。
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17日凌晨1时许,黄某与其16岁的女儿小丽(化名)预谋后,在朝阳区窑洼湖桥边五彩缤纷歌厅门口,由黄某冒充黑车司机对17岁女孩小沈实施绑架并对其进行殴打、恐吓及电击。
后黄某驾车先后将小沈带至河北燕郊市诸葛新村小区事先租好的房间、及其原籍山西省运城市解放北路一小区底商实施关押,并向被害人家属索要赎金300万元。同年9月19日小沈成功被解救。
“绑架罪,认!”庭上黄某几次表达后悔,在回答公诉人问题时,他一概避开女儿,“她什么作用都没起,是我把孩子害了。”
信用卡犯罪中,黄某被指控帮助他人办理信用卡时,冒领信用卡并透支消费13000元。对此黄某解释说一开始想通过帮办信用卡赚取提成,但急于交房租所以冒领透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