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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平台日订单超千万,食品安全由谁来买单?

发稿时间:2017-04-20 15:04:14 来源: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网北京4月 20 日电 (记者 周围围 实习记者 马昌)18日中午11时,记者来到学院南路的一座写字楼,看到门口陆陆续续停放着各种外卖“小哥”的送餐车,各种外卖平台的送餐员进出写字楼。“从上午11点到下午1点是订单最多的时候。”一位拎着配送箱的配送员告诉记者,“一个中午最少要跑七八个地方。”记者在门口蹲守了近一个小时,发现有20多位送餐员进入写字楼,不少送餐员手中一次拿着三四份外卖。

  手机叫外卖成流行 问题频发亟需监管

  “单位离家远,单位食堂人又多,于是就经常点外卖。”王先生告诉记者,“因为平时学习任务大,食堂人又多,所以经常点外卖。”北京某高校学生小李告诉记者,“现在叫外卖非常方便,在我们同学中叫外卖也很普遍,想吃什么到手机上点就可以了,而且商家也会经常搞活动,有时甚至比去店里面吃还要划算一些。”

  3月19日,美团外卖宣布,平台日完成订单量超过一千万,成为继淘宝和滴滴之后又一个达到千万级别的互联网平台。记者随机查看了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千万订单背后,商家服务态度、食品卫生条件并不乐观。

  就在 今年3 · 15晚会上,外卖平台饿了么被爆光,“干净照片的背后,实际是油污横流,餐馆儿老板娘牙咬开火腿肠放到炒饭中,厨师用手指伸进锅里沾汤汁尝味道。甚至引导商家虚构地址、上传虚假照片,默认黑作坊入驻。”

  记者打开某外卖软件,发现消费者吃到头发的情况时有发生。记者还从评价中发现,当消费者遇到食品问题给了差评时,部分商家态度恶劣。吃完拉肚子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和商家沟通时,大部分能帮助解决问题,而部分而商家却回复:“别人吃了都没事,你就这么特殊?”据一位熟悉外卖商圈的人士介绍,部分餐馆为了兼顾外卖和门店经营,经常是提前一天将餐品准备好,有顾客下单后,只要热一下,就拿去派送了。

  美团平台上消费者留言信息截图。

  此外,如送餐时间长,食品分量小,送到时都已经凉了等情况,消费者也会经常会碰到。

  白领小刘向记者抱怨:“曾经去过一家餐厅,因为服务态度不好给了差评,之后餐厅工作人员就一直打电话过来要求删除差评。”

  “很多外卖食品为了追求口感,往往把调味品放得很重,油脂很大,容易引起血脂高等问题,同时,外卖营养搭配不合理,有些食品生产和配送环节也不卫生。容易引发疾病。”郑州市第十六人民医院医师王子龙说。

  监管办法执行是关键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够

  前不久,国家食药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于互联网平台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管进一步收紧,并就入网商家的资质、平台的监管职责、违法惩处等方面,提出了更加细致的管理实施意见。针对网络餐饮服务普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其入网门槛: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追偿。

  国家食药总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对于互联网平台网络食品安全肯定有很好的威慑力,但这项规矩的落实关键在于互联网平台公司,需要这些平台公司提高责任意识,不能唯利是图。作为监管部门只能加强监管,让无良商家无处遁形”。

  消费者在互联网平台消费时,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朱臻博律师,他表示:当消费者在遇到外卖食品卫生问题时,第一,向商家索要发票,保留订餐截图。第二,向商家和外卖平台协商,请求退款赔偿。第三,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投诉。第四,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多种责任连带形式,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担当。外卖第三方平台,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有管理的义务,如果没有履行登记审核的义务,使消费者产生损害的就要承担连带责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外卖平台和商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第五,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算。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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