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晚上,16岁的女生小姚被人掐死在昌平某外语学校的教室内。案发后不久,其17岁的男同学王某向警方自首。
昨日,被诉故意杀人和强奸的王某在一中院受审,由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审理。新京报记者从参与庭审人士处获悉,被诉故意杀人和强奸的王某承认杀人,但否认强奸罪指控,称与小姚是男女朋友关系,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因担心被小姚声张出去才起了杀心,小姚母亲李女士则坚持认为女儿是在遭受性侵后被杀害。
此外小姚的家人坚称,不会向王某提起民事赔偿。专家分析,小姚家人此举意味着王某无法获得被害方的谅解,而这个谅解本身,是法院减轻对被告人判罚的一个关键考量因素。
女生教室遇害 17岁男同学投案
昨日上午10点开庭前,遇害女生小姚的母亲李女士与小姚的姑姑从外地赶到北京,旁听案件审理,王某的家人并没有出现在法院。
据了解,1999年出生的王某案发前与母亲一起生活,在案发后,由于王某在报警前先将自己杀害小姚的事情告诉了母亲,因此其母作为本案证人,按照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2016年5月19日晚上9点多钟,王某在昌平区马池口镇某外语学校教学楼内,强行与当时16岁的被害人小姚发生性关系,后因害怕小姚告发,遂扼压小姚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并将小姚手机拿走。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案发后,王某向警方投案。
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小姚与王某为高一年级同学,王某曾追求过小姚,但后者以学习紧张为由拒绝。另据知情人介绍,王某自称案发当晚,在小姚自愿的情况下,两人发生性关系,后小姚反悔要将此事告诉老师,王某害怕被告发,于是用手将小姚勒死。
在案发后,王某于去年5月20日被公安刑事拘留,6月25日被批捕时,涉嫌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案件在侦办期间,曾因案情重大、复杂而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一次,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一次。
至去年12月28日,检方对王某提起公诉,其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