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交媒体传播的小学教师体罚学生事件,4月9日,河南社旗县教体局发布通报称,事件属实,涉事老师已被调离教学岗位被行政记大过处分。
4月7日,在社旗县,有家长在微信群传播一段视频:社旗县下洼镇中心校蝎子山小学教师体罚学生。
4月8日,社旗县教体局成立调查组进驻调查,证实该事件发生在4月7日上午7点45分,事件属实。当时,该校小学二年级老师赵学军在检查学生作业时,对未完成作业的苗某、张某、孙某进行批评,3名学生顶撞赵学军,赵学军情绪失控,在教室内通过打耳光、脚踢学生臀部的方式体罚该3名学生,其中造成苗某面部有红伤。
9日,社旗县教体局通报称,事件发生后,学校和涉事老师及时带领相关学生到医院进行了检查,随后到学生家中看望了学生,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鉴于赵学军老师体罚学生情况属实,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赵学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调离其教学岗位。
同时,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九款之规定,给予下洼镇蝎子山小学校长朱东营行政警告处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