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娱乐|时尚|财经|军事|体育|创业就业|高校|旅游|发现|视频|游戏|汽车|青春励志
婴幼儿奶粉新规征求意见 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词语

发稿时间:2017-01-27 07:33:14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婴幼儿奶粉新规征求意见 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词语

  资料图:游客在海南三亚海棠湾免税购物中心选购免税奶粉。中新社发 骆云飞 摄

  【婴幼儿奶粉新规征求意见 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词语】中新网1月26日电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今日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标签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求意见稿指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超级、博士、冠军、天才等词语。

  婴幼儿配方乳粉标签是指依附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征求意见稿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标签应与产品配方注册内容一致,应真实规范、科学准确、通俗易懂、清晰易辨,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绝对化语言。

  征求意见稿指出,商品名称不应包含虚假、夸大、违反科学原则或者绝对化的词语,如超级、博士、冠军、天才等;不应包含涉及预防、治疗、保健功能的词语;不应包含明示或暗示具有益智、增强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性标书,如益智、聪明、益生菌等。

  征求意见稿指出,通用名称根据产品适用月龄应为“婴儿配方乳(奶)粉(0—6月龄,1段)”、“较大婴儿配方乳(奶)粉(6—12月龄,2段)”、“幼儿配方乳(奶)粉(12—36月龄,3段)”。

  征求意见稿要求,婴儿配方乳粉标签中应标明:“对于0—6月的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较大婴儿配方食品应标明“须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如标注生乳、原料乳粉来源的,应当如实标注具体来源地或者来源国。

  征求意见稿明确,标签的原料来源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 “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术语表述。

责任编辑:崔宁宁
返回首页>>
热图

排行

热搜

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