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课后收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
发稿时间:2023-01-19 08:36:00 来源: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易慧 唐浩然)一次“法治进校园”宣讲,牵出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近日,经湖南省衡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十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2022年6月30日,衡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谭洋文率队前往某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在检察官向学生们宣讲完防性侵知识的课后,6名女孩子纷纷向检察干警反映,说她们好像遇到了刚才普法课上所讲述的情形。对此,该院高度重视,要求学校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并第一时间将了解的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宣讲活动结束当天,该院组织检察官开展前期摸排调查,于同年7月2日向衡阳县公安局进行立案监督,并依法提前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梳理案件的难点、疑点,并通过书面方式向衡阳县公安局发出法律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的侦查、取证工作。衡阳县检察院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杨某在2017年6月至2021年下半年,先后7次在自己经营的文体百货店内,通过诱骗、强迫等方式将6名未成年被害人带进商铺内间,强行脱去被害人衣物进行抚摸。检察机关认为,杨某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在确实充分的证据指引下,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衡阳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选派优秀检察官在学校放假、毕业前夕等关键节点围绕预防校园性侵害、打击校园暴力、防溺水等主题集中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提升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该院对衡阳县辖区内10264名教育系统入职人员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联合公安机关对县城旅馆业、酒店、电竞房等场所开展专项监督行动,不断加强与政府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