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12月6日通报该省多起违规办学、有偿补课行为,其中包括此前广受热议的雅安市天全县第二初级中学“感恩费”事件。
上述通报称,省教育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基础教育领域违规办学问题、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工作,并发布了相关文件,取得一定成效,但从专项治理、舆情监测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看,个别中小学校和教师,对有关纪律和规定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办学、违规补课问题时有发生。
天全二中“感恩费”事件被重点通报。根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该校授意家委会组织家长进行“捐资助学”活动用于开展课后服务,2017年2月春季学期收取68.82万元,2017年11月秋季学期收取77.13万元,共计145.95万元。媒体曝光后,相关责任人受到处分,“捐款”按照规定予以退还。
此外,通报中还涉及多起教师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比如,巴中市通江县永安中学擅自引进培训机构进入校内开办艺体培训班,并收取管理费,且有教师兼职取酬;眉山市洪雅县致远学校初一年级三班班主任张某,组织22名学生在家进行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1500元。这两起违规补课行为所涉老师均被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校长被约谈。成都实验外国语学校附小六年级一班教师叶某,违规组织本班30余名学生在校外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4000元。最终,该教师在家长会上向家长道歉,并被学校解聘处理。
但也有家长主动要求老师及学校补课的行为。上述通报谈及,2017年暑期,火炬中学三年级三班家委会组织该班28名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的补课,并邀请该班班主任胡某为学生上课,但该教师未收取报酬;2017年暑期,万源二中应部分学生家长要求,组织高2015级83名学生于7月2日至7月23日(中途休息2天)进行补课,每生收取补课费400元。
变相乱收费问题也有涉及。上述通报称,西充县晋城中学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引入“四川省金色周末学校”对全校高中三个年级2088名学生进行周末托管,每生每期向托管单位缴纳托管费580元(5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未收费)。“晋城中学委托社会机构收取托管费的做法无文件依据,属于变相乱收费行为。”
通报认为,种种违规行为,暴露出个别中小学校和教师纪律观念不强,规矩意识淡漠,师德师风建设薄弱;个别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对行风建设和正风肃纪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狠刹违规办学、违规补课之风。”
四川省教育厅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违规办学、违规补课行为作为治理教育领域行风突出问题……紧盯寒暑假、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力量专项治理,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要将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违规补课作为中小学年度考核、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职工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教育厅将进一步落实重点约谈机制,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的市(州),约谈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上述通报称,教育厅将会同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对发现的违规办学问题,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的责任,还要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督促属地纪检监察部门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