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厅等部门近日出台政策明确,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在学科专业设置、编制管理、教师职称评审和薪酬分配等多方面获得更多办学自主权。高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河北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等五部门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逐步推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制度,高校可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进行岗位设置和调整、自主公开招聘人才。对“总量外”人员,可实行劳务派遣和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其劳动报酬纳入部门预算。
今后,河北省高校将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绩效工资管理。对高层次人才集中、服务国家、省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高校,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高校可自主制定、完善本校绩效工资结构和绩效考核分配办法。科研人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以及高校开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等收益用于人员奖励部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记者 齐雷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