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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让“失足少年”重回生活

发稿时间:2017-08-23 08:24:29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17岁的小文刚刚经历了一段从黑暗到光明的过程。

  2016年,小文在火锅店工作期间,趁他人熟睡时,盗用店主手机及前台收款用手机,通过登录两部手机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户,多次向自己的账户转账。店主报案后,小文因涉嫌盗窃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拘留,后经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后被逮捕。

  犯错后的他绝望、后悔,因为自己一时糊涂,面临锒铛入狱的监禁生活。他无数次立下誓言,如果上天能再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他愿意用一切努力,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他的祈祷应验了,只不过,再给他机会的不是上天,而是“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半年后,小文通过了检察机关监督考察,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封存他的犯罪记录。小文得以重新开始生活。

  与小文经历类似的少年还有许多,据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数据显示,该检察院负责的“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自2013年实施以来,绝大部分“失足少年”再未有过犯罪记录,重回生活。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有这么神吗?

  触碰

  ——了解问题少年的背后

  事情得从小文初中辍学那年说起。

  记者了解到,辍学后小文辗转多地工作,工作的时间都不长,对工作上认识的朋友也没有太多了解。小文姐姐谈到弟弟时说,小文缺乏主见。小文的父母又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教。

  没有一个稳定的生活、工作环境,加上父母又不在身边,在这样一个年龄闯荡社会,未成年人很容易走入歧途。

  这样的例子在青少年群体中并非个案。“尚处青春期的孩子,做事容易冲动,本质上都不坏。”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田云惠告诉记者。

  小文告诉记者,自己是被一时的贪欲弄昏了头脑,让他深受触动的是在看守所见到父亲的那一刻。平时不善言辞的父亲见面后,问这问那,生怕他受委屈。小文哭了,他觉得对不起父亲,辜负了家人的期望。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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