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了今年以来交通失信大数据,以及《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因交通失信受到联动惩戒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循文明交通“江苏共识”,恪守安全行车“江苏规矩”,避免因为交通违法或事故导致个人交通失信。
236人构成严重交通失信,36743人构成较重交通失信
据省交警总队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全省共132361名驾驶人被认定为交通失信人员,其中一般失信95381人、较重失信36743人、严重失信236人。
这236名严重失信人员中,233人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而被列入交通严重失信的,占98.3%;3人是因为一个记分周期以内发生3次以上较重交通失信而被列入交通严重失信的,占1.7%。从严重失信人员的性别来看,男性219人,女性只有17人。
从较重交通失信情形来看,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而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人员比例最高,超过33%;因危险驾驶罪或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导致较重失信的占23.6%;因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占15.7%;其余情形导致较重交通失信的,合计约占27%。
交警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因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导致较重或严重失信的人员,占比明显较大。通过对违法行为的分析,在导致交通失信的各类交通违法中,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假牌套牌、车辆多次逾期不检、准驾不符等严重交通违法比较多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