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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举报招聘存性别歧视 对处理结果不满起诉人社局获受理

发稿时间:2017-06-22 15:46:51 来源: 谢小丹/界面新闻 2017-06-22 12:05 中国青年网

  近日,因对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一单位招聘中使用“优先男士优先”的举报处理结果不满,女大学生夏南(化名)对该局提起了行政诉讼。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因对济南市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处理自己举报的就业性别歧视问题结果不满,女大学生夏南(化名)对该局提起了行政诉讼。近日,界面新闻获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

  女大学生夏南(化名)。图片来源:夏南提供

  2016年12月8日,夏南发现山东福骋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招聘财务经理一职时要求“优秀男士优先”,她认为这一要求存在性别歧视的问题,于是向当地人社局举报,并要求对该企业予以处罚。

  12月19日,夏南收到书面答复,历城区人社局认为,“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中有’优秀男士优先’的任职要求一事属实,但用人单位招聘存在性别歧视一事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答复中还列出了以下5个理由,1、福骋公司现有财务经理全部是女性;2、希望招聘一名能够适应经常出差等较艰苦工作的财务经理,并不拒绝优秀女性入职该公司;3、招聘信息职位介绍一栏明确了“性别:不限”;4、福骋公司单位女性职工比例为44%,接近一半;5、福骋公司及时删除了“优秀男士优先”的任职要求,同时保证今后不会出现涉嫌性别歧视的招聘信息。

  历城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向界面新闻确认了夏南的举报。据他介绍,一般情况下,对就业性别歧视的判断基于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接到当事人举报后,我们立刻核实情况,这家公司目的就是找一名男性,承担长期在外地出差的任务,女性偏重于家庭,当然事业和家庭对男女来说是平等的,但现实就是他们需要一个可以为了事业对家庭做一点牺牲的”。

  但夏南并不能接受这些理由。她称,“连政府机关都不承认这种做法属于性别歧视,这会使女性求职者受到打击”。于是,2017年6月16日,夏南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依法确认历城区人社局对举报的处理违法,并请求依法撤销此前的处理结果,重新处理。当日法院受理立案。

  夏南的代理律师王乐告诉界面新闻,法律明确规定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在招聘信息里写明’优秀男士优先’,就是其他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录用男性不录用女性,这就提高了女性录用标准”。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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