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大学校园贷款诈骗案件。这是山东省人民检察院4月1日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后,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校园贷”审查逮捕案件。
好心帮忙却陷骗局
郭小青是山东某高校大一的学生,除了完成学业外,她还参加了一些校内社团。2016年10月,郭小青认识了学生会网络部的师哥闫方,两人互相加了QQ好友。2016年11月中旬,闫方忽然在QQ上联系郭小青,并请她帮忙:“最近我代理了一个App,但是没有人帮忙做业务,能否帮我刷单?”虽平时接触不多,但碍于情面,郭小青没有多问,答应了闫方。
第二天下午,郭小青在约定的地点找到了闫方,与闫方同时出现的,还有大三师哥李恒川,以及两名校外男子初伟杰和孙韶庆。寒暄之后,初伟杰和孙韶庆向郭小青要了身份证、银行卡、学信网信息等个人资料,两人“分工负责”,一人负责登记造册,一人负责将信息录入贷款平台。其间,初伟杰让郭小青录制一段视频,大意是“根据条款,本人自愿贷款1.5万元,如果还款日还不上……”
这时,郭小青才明白过来,闫方代理的是一个贷款App。但关于贷款性质、贷款数额、偿还程序等,闫方却解释得模棱两可。郭小青怕出问题,但闫方和李恒川一直在旁保证,“这个没有关系,就是走个程序”“我只是做一个App刷单的业务,完事后,就在后台将你的数据删掉,不会留下任何记录”“都是关系不错的同学,不愿帮个忙吗?”碍于同学情面,郭小青还是完成了贷款流程。
第二天一早,郭小青的银行卡里就收到了一笔1.2万元的贷款。没多久,闫方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让她把这笔钱转给他。钱转给闫方后,郭小青认为,等闫方还了贷款删了数据,这事就结束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像郭小青预料的那样简单。2017年3月,父母收到贷款公司的催款电话,连忙联系郭小青询问情况,郭小青这才慌了神,给闫方好心帮忙,却把自己陷于了“欠债不还”的境地。郭小青急忙联系闫方,在电话里,闫方把责任推给了李恒川。
郭小青一再坚持见面协调,等见到面,发现找两人讨说法的,不止自己一人。商量无果后,郭小青和另外19名受骗同学决定一起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