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尖刀就要刺进父亲胸口,12岁的女孩李典奋力扑向歹徒,挥手挡下这一刀……6月17日,在长沙市中医医院骨伤科病床,左手臂包着纱布的李典说:“我当时什么都没想,只想去保护我父亲。”(6月19日《长沙晚报》)
12岁女孩李典的“终身一跃”,让事件终结了。孩子的父亲是社区的城管人员,在社区有人斗殴的时候他前去劝说,没想到斗殴者竟然动起刀子,就在刀子马上捅到爸爸身上的时候,小女孩英勇扑了上去。爸爸平安了,女孩受伤了。
12岁女孩“为父挡刀”的场景让我们感动,一个12岁的孩子,一个12岁的女孩,能有如此大的勇气,是何等的可贵。在她的心里想着的是“我要保护爸爸”。孩子是幸运的,没有因此流失生命,已经脱离了危险。问题是,这样的幸运不会属于每一次,不会属于每一个“为父挡刀”的孩子。
媒体的报道给我们展示了一个这样的孩子: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她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她是一个不怕死的孩子。可是,这样的新闻渲染合适吗?我想说的是:切莫放大“小学生为父挡刀”的实际意义。孩子就是孩子,她没有与歹徒搏斗的能力。一方面孩子的力量是羸弱的,她不可能夺下他人手中的刀子。一方面孩子也不可能真正救下爸爸。之所以只是受了伤没有危及生命,那完全是一种巧合。如果斗殴者不是醉酒了,或许这一刀子下去就足以毙命。
我们不能只是在“小学生为父挡刀”中看到感动,还应该有所反思:一个12岁的小女孩的这种勇气何来?这种做法是不是最妥当的?
想起这样两则“旧闻”:其一,在很多年前,央视播发了一则公益广告,小猴子们手拉手下河救助“落水的小猴子”,倡导小孩子也要见义勇为。结果某地出现了一起“如法炮制”的落水悲剧,几名小学生手拉手的救助落水的同伴,全部被淹死了。孩子为何不知道选择最好的方式救人,递送树枝或者到不远处求救不是更好吗?
其二,某地暑期发生一起溺水事件,一位6岁的孩子去救8岁的孩子死亡了,当地将其树立为“少年英雄”,进行了大力度的宣传,呼吁学生们都向这个“好孩子” 学习。问题是学习什么精神?是不怕死的精神还是不加思考的鲁莽呢?
在媒体上看到很多类似的报道,小学生勇斗歹徒,中学生身中两刀死死抱住歹徒,孕妇勇敢夺刀。虽然感动,却也从一个层面看出了社会问题,那就是安全教育意识的单薄。救人需要奋不顾身,但是更需要理智态度。尤其需要教育孩子如何采取更好的救人办法,而不是渲染“小学生为父挡刀”的道德光环。
倡导学生见义勇为,更需要倡导他们力所能及的“见义智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