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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谈未成年犯罪 14岁女孩带百个小姐卖淫

发稿时间:2017-06-01 09:12:23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网

  

  资料图

  每当有校园霸凌事件曝光时,围观者的唏嘘和讨伐总会一波波涌向事件主人公,但如何挽救犯错的孩子、不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却常常被忽略。

  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走访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这些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揭开了校园霸凌及未成年人犯罪背后不为人知的一面。

  法理与人情的平衡点

  “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她不能一辈子背负污名”“让孩子出来吧,我替她进去,我替她坐牢”……去年12月下旬的一天,检察官张永平在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谈话室里,接待了一群“不速之客”。

  张永平面前的这些人,为了正被关在看守所里的孩子而来。这也是这位有近10年经验的检察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接手过的最复杂的案件。

  2016年11月13日晚,在北京某学院学生公寓对面的小树林内,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案件,12名女孩对同专业的陈含(化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霸凌。

  霸凌行为从打耳光、踹打身体到拍摄陈含裸露视频并传播……当天晚上,陈含被宿管发现身上带伤。报警后,次日1时许,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分局在该学院学生公寓内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12名学生中,除1名刚满18周岁外,其他均未成年,受欺凌女生陈含也未成年。

  检察机关介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性质恶劣,必须用刑法手段予以严惩,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同年12月15日,通州分局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综合考虑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各行为人的作用、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最终,检察机关决定对其中8名行为人依法批准逮捕,对情节较轻的4名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批准逮捕。

  张永平一一回绝了当事人父母的请求,并依法对逮捕结果作出解释,“法律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不能因人情而让步。”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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