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曲靖日报上刊登的一则“关于要求田菲菲同志限期返回单位上班的通告”,引发了当地市民的关注和热议。通告中明确指出,麒麟区东山镇中心学校教师田菲菲在4年前未经单位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至今一直未到单位上班,限其在2017年5月30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对此,有市民质疑,擅离事业单位工作岗位长达4年,按照规定早就应该被解除聘用,为何还大张旗鼓登报让她回去上班呢?
登报启事。
市民质疑:擅离工作岗位四年还要限期返回上班
5月19日,曲靖日报刊登了一则“关于要求田菲菲同志限期返回单位上班的通告”。通告正文称:“田菲菲,你于2013年2月15日未经单位批准擅离工作岗位,你至今一直未到单位上班,在此期间,本单位不间断地以各种方式与你联系,都未果,限你2017年5月30日之前返回单位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有关规定作出辞退处理。同时,你在未回单位上班之前,本单位从未授权你以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你的一切行为后果均由你个人承担。”落款单位为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中心学校,还留有一名叫刘老师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