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河南采“野草”获刑农民:山上没有警示牌)
【农民采野草获刑 农民:不服判决 无钱请律师上诉】河南农民山上采“野草”进了警局,之后,以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法院判决结果公布,引发网络一片讨论。
当事人秦运换至今也想不通,只因采了满山遍野的一丛三株兰花“野草”,险些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在卢氏县,因为非法采伐蕙兰获刑的不止秦某一人。2015年,农民黄某因挖掘兰草四丛八株蕙兰,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2016年陈某, 因采挖一丛三株蕙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4月21日,北京时间“此刻”(ID号:btimenow)独家对话秦运换,他说,虽然不服判决,但因家庭经济拮据请不起律师,不上诉了。
蕙兰(网络图片)
采药中挖了一丛“野草”
北京时间:事发当天去山上做什么活?
秦运换:2016年4月22日15时,我和卢氏县徐家湾乡松木村的秦帅,骑摩托车上山采集药材白芨,返回途中,无意发现山脚处有几株开花的野草,两人分别挖了几株放在布袋,并挂在摩托车前。
离开山脚不到1公里的路程,被迎面而来的两辆汽车挡住去路,其中一辆黑色轿车无牌照,车里下来人问我们,后面有开矿的没有?我说没有,只见有人修路。
因为布袋子很浅,野草装进去上半部分裸露在外,这时,有人突然指着摩托车前布袋子说,偷挖兰草犯法了,让我们蹲在路边并用手机拍照,之后,开车把我们两人带回村里进户搜查,家里没搜到什么,又把我们带到卢氏县林业公安局。
北京时间:以前是否知情这种植物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挖这种植物的法律后果?
秦运换:根本就不知道这种草还是国家保护植物,而且,山上也没有任何禁止挖兰草的标牌,事发至今,山上仍没有一块警示牌子。
北京时间:原本挖这种草回去准备怎么处理?
秦运换:当时,我们只是感觉这种草开的花很香,而且花朵也很好看,就想挖点回去种在家里观赏。
北京时间:从被警方抓获到法院判决,你们为自己的行为辩解了吗?
秦运换:我们被带到警局后,警察做笔录时问我是否知情采兰草犯法,我一直辩解,确实不知情。之后,警察让签了好多手续并给了我一份取保候审通知书,说可以回家了,但要随传随到。我问警察秦帅呢,被告知刑事拘留了。
事后得知,秦帅刑拘的原因是,他本身有犯罪前科记录,所以这次犯法加重了处罚,目前已被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