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今天(28日)表示,去年一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者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
其中,批准逮捕教唆、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起诉6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
张志杰表示,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涉罪学生,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必须提起公诉的,也依法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张志杰介绍说,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98人,不起诉688人。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被害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隐私的同时,与教育、综治、公益组织等密切合作,做好相关救助工作。去年一年,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导512人、身体康复338人。
“检察机关要推动涉案家庭发挥监护帮教作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防治校园欺凌的合力。”他介绍说,上海、四川、吉林、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组织家长学校、对家庭成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等手段,以帮助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