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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考3月6日~10日报名 首次实施“异地中考”

发稿时间:2017-02-28 09:15:00 来源: 广州日报 中国青年网

   焦点问答

   一、南沙、番禺区划调整后,这两个区的考生报考范围有何影响?

   答:户籍或学籍在南沙区东涌镇、榄核镇和大岗镇(以下简称“三镇”)且选择在南沙区升学的考生,除可报考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外,还可同时报考南沙和番禺两区的区属公办普通高中,都视为本区考生。

   户籍或学籍在番禺区且选择在番禺区升学的考生,仍可按区划调整前的政策报考三镇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即南沙东涌中学、鱼窝头中学和大岗中学)。也就是南沙和番禺两区的考生都可以报考三镇的高中。但需注意的是,指标计划分配时,南沙区三镇的初中学校只参加南沙区指标计划分配。

   二、具备什么条件的考生可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

   答:2017年我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30%的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初中学校完整3年学籍并在本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含符合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分配到本校的省、市属和本区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计划。其中户籍迁入我市和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资格认定日期均在3月31日截止,逾期均不予认定其指标生报考资格。学籍与实际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不享有指标生报考资格。

   三、民办初中是否能参与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计划分配?

   答:可以。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广州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基教〔2013〕39号)规定,全市初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含特殊学校)以及省、市属学校的初中部,均按属地管理原则,在毕业生学籍所在区参与指标分配。

   四、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指标计划吗?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生,但户籍与学籍不在同一个区,选择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欲回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网上填报跨区申请,并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报名点(即学籍学校)审核。跨区生不能报考户籍所在区的指标计划。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指标生报考资格的,都只能报考学籍所在学校分得的指标计划。(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晓星 通讯员 穗考宣)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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