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娱乐|时尚|财经|军事|体育|创业就业|高校|旅游|发现|视频|游戏|汽车|青春励志
上班喝牛奶被问责?处理依据:园区规定上班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发稿时间:2017-02-13 13:12:34 来源: 新京报 中国青年网

上班喝牛奶被问责?处理依据:园区规定上班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8日,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开出一份问责意见单,通报一名员工早上9点在办公室喝牛奶。网络截图

  【上班喝牛奶被问责?处理依据:园区规定上班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近日,湖南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纪检监察室通报某员工“早上9点在办公室喝牛奶”引发关注。昨日,郴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黄志中跟记者确认了这个消息,称相关单位只对其进行了口头的批评教育。但他也表示“喝牛奶”措辞不严谨,让大家的理解出现偏差。对于问责处理依据,他说,园区有规定,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目前如何处理?

  只是口头批评教育没有做问责处理

  记者看到,这张《园区纪工委交办意见单》写着,“园区规划办:2月7日到你单位明察暗访,发现存在以下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早上9点在办公室喝牛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请你单位进一步调查核实,并对相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处理结果于10个工作日内报园区纪检监察室”。底部加盖了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公章,落款时间为2月8日。

  园区纪工委书记黄志中对记者说,2月7日早晨,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进行例行明察暗访的时候,发现该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一边喝核桃早餐奶,一边浏览网页,旁边还有一些零食。纪检监察人员认为这样影响工作作风,所以把意见交办给了园区规划办。

  黄志中表示,目前这件事已经处理完了,园区规划办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没有做问责处理。

  “其实我们也没有认为这是一件很大的事,规划办领导与我沟通过如何处理,我认为就口头批评教育一下就行了,对他进行提醒,引以为戒。”

  处理依据?

  园区规定上班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对于问责处理依据,他说,园区有规定,工作时间不能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这是我们的一次例行暗访,也是想节后抓一抓工作作风,让大家收心,进入工作状态。”黄志中说,“其实他当时是一种吃早餐的行为,他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点。我们觉得大家都这样的话,群众来办事看到,影响不好。”

  记者从郴州高新区官网看到,就在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进行暗访的当天,即2月7日,园区印发了“治陋习、树新风”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到,要整治整治“为官不为”,其中“不想为”就有整治“精神不振,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开会玩手机、讲小话、打瞌睡”。督察方式则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春节、端午、中秋、国庆以及周末休息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回访复查等方式,精准开展监督检查。

  是否小题大做?

  喝牛奶表述不严谨理解产生偏差

  至于为何会有这一张交办意见单,黄志中说,规划办是驻园单位,干部管理权限不在园区,而是市规划局。记者在郴州市规划局官网看到,派出机构中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分局。

  园区纪检监察室主任黎艳说:“因为是两个单位,我们觉得写一张交办单正式一些,告诉他们有这样一件事,并不是发布一个通报。” 不过,黄志中和黎艳都认为,“喝牛奶”的表述不太严谨,没有准确描述他的行为,让大家的理解产生偏差。

  黎艳对记者说:“确实我们的用词表达方面不严谨,这也说明我们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以后会加强这方面的要求,对于书面的措辞上更加严谨,不再出现这样的问题。”

  至于这张交办单为何流传出来,黄志中说,是这名员工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了。“我们问他为何发出来,他反馈跟我们说,也想提醒一下大家注意工作作风”。记者尝试联系该员工,电话一直打不通。

  ■ 网友说

  喝水和喝牛奶有什么区别?

  @w梅画:竟然好几个人说喝牛奶就是吃早饭,这种思维是上个世纪的吗?谁规定喝牛奶一定是吃早饭的?牛奶就是个普通饮料,什么时间喝都可以的吧!

  @孤独的美食家Jessica:喝水和喝牛奶有什么区别吗?上班不让喝水吗?

  平常迁就慢慢形成慵懒散

  @huoyanjin:慵懒散就是平常迁就慢慢形成的,办事效率肯定低下。

  @老周19830716:办公室顾名思义办公用的,你上班时间喝东西,这本来就不对,假如有外人到办公室办业务看到你捧杯奶茶在那里,你觉得影响好吗?

责任编辑:崔宁宁
返回首页>>
热图

排行

热搜

排行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人才招聘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Youth.cn. 请发送qnb至10658000 订阅手机青年报

共青团中央主办 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承办 版权所有:中国青年网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5108号 京|ICP备11020872号-17 京公网安备110105007246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