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高校毕业生数量再创历史新高,预计将达到795万,就业形势依旧严峻。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出台多项举措促进大学生就业,其中包括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拿出一些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力军作用等。
此次出台的《意见》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根据基层发展需要和财力状况,编制政策和编制标准适当向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倾斜,为适度扩大招聘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基层单位出现岗位空缺,要择优招录高校毕业生或者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专门招录高校毕业生。市地级以上机关新录用高校毕业生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可安排到县乡机关锻炼1年。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建立体现基层一线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实际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合理设置评审条件,对论文、科研、外语、计算机应用等不作硬性要求。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做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推广中小学教师、卫生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须有1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做法。
另外,还要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或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也要比其他岗位高若干档次。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也要落实,当前补贴水平不低于月人均200元,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
国家还将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到农村基层急需紧缺专业(行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专项安家费。《意见》还要求落实省会及以下城市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的规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可根据需要自愿迁移户口。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