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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猥亵补课女生被批捕 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

发稿时间:2017-01-26 08:26:00 来源: huanqiu.com 中国青年网

教师猥亵补课女生被批捕 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

教师猥亵补课女生被批捕 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

  【教师猥亵补课女生被批捕 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2017年1月2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北京市某中学代课教师、犯罪嫌疑人邹某利用给被害人王某(未成年人)辅导功课之机,对王某进行强奸、强制猥亵,已涉嫌构成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上述决定。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此前报道:

  2015年10月,王先生的女儿王小花(化名)在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读高中二年级。

  王先生说,女儿性格文静,虽然老实但并不闷,属于乖巧听话的那种,每天的生活就是学校家庭两点一线。从小学开始,女儿的学业就没用家长特别操过心。

  上高中后,小花的数学成绩一直在100分左右徘徊(满分150),为提升成绩,王先生想给女儿补课。由于担心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王先生决定聘请小花平时在学校里的任教老师邹某当家教。

   而这,成了小花噩梦的开始。这个决定,也是王先生今生最后悔的决定。

     补课地点就在老师或自己家中,女儿竟被猥亵性侵一年多。

   但是,邹某要求,在他的家中为小花补习。

  2016年9月份,邹某从原学校离职,转到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任教。

  考虑到长期的合作关系,王先生仍选择让邹某任教,但上课地点转为王先生家中。

  王先生称,据女儿转述,14个月的补习期间,她与邹某除了师生关系,未有恋爱等关系,但在非自愿条件下,邹某多次对她有动手动脚的猥亵行为,开始只是小动作,后在2016年4月、7月、8月、12月对其进行了四次强奸。

  “当时邹某还恐吓孩子不能讲,否则让她无法在学校上学,而且说孩子上、下学骑车路线他知道,还说自己开车,让孩子自己看着办。”王先生称,女儿表示,在发生性关系后,邹某还对她说了很多威胁性话语。她说过,不想再让这个老师补课。

 

  不曾想,家长的信任成了兽欲的温床

  2016年的4月,小花被邹某第一次强奸。

  2016年4月的一天,小花支支吾吾的表示,不想再继续补课了。

  几经追问,小花表示,继续补课的底线是不想让邹某再给自己补课了。

  由于王先生当时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以为女儿只是课业繁重,情绪化的拒绝补课,并未太在意。

  此后,女儿又有类似表态,家人也多用常换老师不利于学习成绩的观点进行劝解。

  王先生解释,那时他还不知道邹某猥亵、强奸了女儿,一直很信任邹某,觉得“正规学校的正规教师,心里还是有底的”。补课一年来,女儿成绩从未下降,他也从未注意到什么异常。

  家长的信任,成了邹某兽欲的“温床”。

  一次次的补课过程中,邹某将魔爪伸向年仅17岁的小花。母亲刚出门,她又被性侵。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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