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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合租房中的危险室友

发稿时间:2017-01-11 08:46:00 来源: 北京晚报 中国青年网

小心合租房中的危险室友

  如果有“北京租房生活指南”,小雅觉得自己的经历足以在其中加上这样一条:小心那些心怀恶意的室友。去年,她被与之合租的女子骗走了4万多元,而后遭遇缺乏证据无法立案的尴尬境地。和小雅一样,不少人会选择合租,与陌生的室友朝夕相处,但这种临时的、带有偶然性的关系,可能会带来不安的因素,尤其是在群租房中,甚至有人因为危险的室友而丧命。

  统计

  合租中的刑事案件 群租房发生的居多

  在一份关于合租的问卷调查中,有40%的被访者会考虑和陌生人合租,原因是希望室友可以分担房费,以及生活中彼此照应。在“合租最大的顾虑是什么”一题中,70%的受访者关心生活习惯和安全问题。

  记者检索发生在租房室友之间的刑事案件时发现,因为生活习惯发生矛盾,继而引发冲突的故意伤害类案件最多。网络路由器的摆放位置、放音乐的声音、晚归、打扫卫生等,都可能成为矛盾的导火索。

  这类案件中的室友,充其量是脾气火暴,而且很多情况下,矛盾的发生双方都有责任,但下面几类案件,则是因遭遇了危险室友所导致的安全问题。

  数量第二多的案件是偷盗类的侵财案件,这类案件多发生在群租房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出租房内。

  第三类是诈骗类案件,其中以虚假二房东骗房费的案件为主。

  总体来看,这些案件多数发生在非法的群租房或者租客较多的出租房。另外,二房东通过网络招租过程中,也容易招来危险的室友。

  案例

  女子群租房被害 中介赔偿4万元

  2012年,18岁的徐小薇为了学舞蹈,只身一人来到北京。2014年3月,徐小薇报名了通州一家舞蹈学校,她通过中介公司,在通州租到了一间每月租金750元的房子。

  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被隔出来了6间房,徐小薇的房间靠近阳台。她对面的租户,是一名刚刚入住的30岁男子。徐小薇压根不会想到,对门这个名叫郭军的人,有着抢劫强奸的“前科”。

  2014年4月9日上午,徐小薇在卫生间洗澡。听到水声的郭军从自己床下掏出了事先买好的两根绳子和一卷胶带,将徐小薇拖至自己的房间,后郭军强迫徐小薇说出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为防止徐小薇呼喊,他将其活活掐死,并把尸体藏到了地下室的楼梯下面。

  徐小薇失联后,其父母报警。2014年5月23日,郭军在山东落网,供认了自己杀害徐小薇的犯罪事实。2015年2月,市三中院判决郭军犯抢劫罪、强奸罪,判处其死刑。

  之后,徐小薇的父母以中介公司和房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将二者诉至通州法院,索赔9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该案中的中介和房东存在群租和未登记备案的违法行为。徐小薇被杀害,中介公司和房东均存在一定责任,法院最终酌定中介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中介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4万元,房东补偿5000元。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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