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

教育

首页 >> 文字列表 >> 正文

到2025年北京中小学将新增16万个学位

发稿时间:2021-01-06 15:2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教委获悉,近日,北京市教委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学位建设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将新建、改扩建和接收居住区教育配套中小学150所左右,完成后新增学位16万个左右。

  北京市教委提出,今后一段时期,受出生人口增长周期和“全面二孩”政策的影响,北京市中小学适龄人口规模快速增加,群众对公平、高质量的中小学教育需求与学位供给不充分、布局不均衡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推进解决中小学学位供给问题,有效保障群众“学有所教”,北京市制订了该方案,方案中一共列举了16项“重点任务”,并指明了落实这些重点任务的“主责单位”。

  适当扩大班级容量增加学位数量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多渠道增加学位资源供给”是本次方案的“重中之重”。

  首先是加快中小学学校建设。北京市提出未来几年将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原则,严格落实教育设施专项规划,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用地,完善办学条件标准,建立中小学建设项目库,补齐教育设施欠账。到2025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和接收居住区教育配套中小学150所左右,完成后新增学位16万个左右。《工作方案》提出,这项任务的主责单位是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各区政府。

  其次是充分挖掘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北京市将支持学校整合校内空间资源,通过各类教室复合利用,增加学位数量。在保障教学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扩大班级容量。统筹区域内职业教育、校外教育等资源,积极用于补充中小学学位缺口。《工作方案》提出,这项任务的主责单位是北京市教委及各区政府。

  教育用地和房产不得出租或出借

  北京市提出要加大出租出借校舍的回收力度。除用于举办经教委审定的教育用途外,各区教育用地和房产不得出租或出借。已出租或出借的教育用地和房产,出借或租赁到期的须立即收回。租赁未到期的要制定合理措施,尽早收回,收回后统一用于举办学校等教育用途。鼓励各区通过适当方式,提前收回已出租、出借、合建教育用地和房产用于补充学位,市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支持。

  北京市要求各区要统筹使用各类教育设施。加强学区内、学校间的资源共享,充分提高学位资源利用效率。综合考虑小学、初中、高中入学高峰的动态变化,建立各学段用地用房腾挪调配机制,优先保障学位紧张学段的需求,应对不同时期的入学高峰。

  同时,各区要充分利用城市疏解腾退空间资源,优先用于补充义务教育学位缺口。在学位紧张地区,积极探索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增加办学空间,扩大学位供给。支持核心区优质高中学校到平原地区新城和生态涵养区办学,通过寄宿制、跨区招生等方式招收中心城区学生就学。

  北京市将分区域推进学位建设

  北京市提出将分区域推进中小学学位建设。对于核心区,北京市提出要合理保障入学需求,北京市将推进公共服务用地优先保障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实施校园更新改造,通过精细化、非标准化设计,全面提升教育资源空间品质。综合运用户籍、住房、入学等政策,合理控制核心区入学规模。发挥核心区优质教育资源引领带动作用,实现核心区内外施教质量的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并制定系统配套政策。

  对于中心城区,北京市提出要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人口密集地区要结合街区修补,补充中小学办学资源。城乡结合部地区要严格落实配套标准,确保中小学设施与村庄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全面补齐海淀山后、丰台河西等地区教育设施短板,大力引入优质教育资源。

  对于城市副中心,北京市将加强教育配套保障。推动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落地,加快建设一批优质学校,有序实施老城区校舍改造,有效增加学位资源。推进实施教师素质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支持计划,统筹中心城区优质学校与城市副中心学校精准帮扶协作,促进区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北京市将根据区域功能定位和人口变化,合理规划建设一批中小学。加强重点功能区教育服务保障,建设一批优质学校,新建、扩建一批国际学校。加快补齐昌平、房山等人口密集地区教育设施缺口。同时,突出生态涵养区的办学特色,积极创建优质学校,突出特色办学,整体提高办学质量。结合镇域规划,均衡布局学校,缓解城区入学压力。优化乡村学校布局,保障偏远山区低龄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禁止超规模和超标准建设学校

  北京市提出要强化保障学位需求的政策合力。

  首先要加强教育设施规划引领。推进教育设施专项规划落地实施。要将教育用地优先落实到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乡镇域规划中,科学整合规划管控指标,复合利用各类设施用地功能,确保教育设施用地落实、落足、落细。结合区域功能布局、人口变化和学位需求做好规划实施安排。

  其次要优化提升教育用地使用效益。北京市提出在土地资源紧张和空间拓展难度较大的地区,积极探索通过多种手段提高教育用地建设强度,增加教育设施建设规模。统筹学校地上地下空间功能,科学合理促进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利用。引导鼓励学校周边体育、文化、绿化等设施与学校资源共享。

  北京市特别提出要严格中小学学位管理,有效控制中小学学校建设成本,禁止超规模和超标准建设学校。设置必要的专用教室,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各区应按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招生规模。

  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

  北京市提出要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市级统筹。在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和人才聚集区,规划建设17所左右优质中小学学校。通过“市建共管”或“市建区办”方式,统筹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建设,建成后提供优质中小学学位5万个左右。

  要研究制定中小学学校建设资金保障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出台中小学学校功能建设标准清单,创新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鼓励区级政府组建专业部门负责中小学学校建设。优化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学校建设机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吸引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中小学学校建设。

  同时要优化调整入学政策。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和户籍、房产、居住年限等因素,全面推进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入学方式,形成更加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严格执行非京籍入学审核政策。

  北京市要求各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

  北京市将成立由市领导牵头,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参加的中小学学位建设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全市中小学学位建设工作。同时要求各区要把做好中小学学位保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制定三年行动计划,要分年度、分区域制定中小学学位建设实施计划,将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建设重点工作列入政府实事项目,调整完善对部门和学校的考核激励办法。

  北京市市级教育督导部门也将把中小学学位建设情况作为对区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内容,把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评价政府履职行为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强化问责、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中小学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做好中小学学位建设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实行全过程审计。

责任编辑:梁国胜
加载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