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面推行“公民同招” 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

发稿时间:2020-03-11 22:12:08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3月11日电(中青报 中青网记者 董碧水)浙江省教育厅今天发出通知,该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将全面推行“公民同招”,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互不再享招生特权。

  据介绍,“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也即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浙江省教育厅表示,“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

  浙江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方红峰说,浙江目前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总体上虽走在全国前列,但仍然存在一些千方百计变相“掐尖”招生,依赖优质生源打造的所谓“名校”现象,“既打乱了正常的招生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也加剧了社会的教育焦虑,甚至严重冲击了公办学校的办学。”

  浙江教育厅今天发出的《通知》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民办学校提出的年度招生计划,并予公布。公民同招的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应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

  同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学校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补招时,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同样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以面试、评测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对报名就读民办学校学生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入学报名。2020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学生,不得在学段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并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取消“择校生”“借读生”,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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