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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在校生缘何成为电信诈骗“卡农”

发稿时间:2021-09-25 09:0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黄姗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超)在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务工的老姚没想到,他两个高中肄业的儿子同时被警察带走了。据警方调查发现,老姚的小儿子一人办了5张银行卡,产生320万元的涉案流水,大儿子作为其“上线”也涉案其中。

  目前,电信网络诈骗已成为发展最快的刑事犯罪。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2.2万起。此类犯罪具有较为稳定的犯罪利益链条,规模庞大的地下黑灰产密切配合,给警方追查线索和打击犯罪带来困难。而为电信网络犯罪“输血供粮”的,就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卡”。

  据统计,今年1-8月,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审查逮捕101件164人。特别是从3月份起,此类案件呈现爆发式增长态势,犯罪主体呈现年龄低、受教育水平低、收入水平低,在犯罪链条中作用地位低等“四低”特征。

  今年1月,20岁的中专生张志(化名)通过同学介绍认识了“上家”张老板,张老板声称开服装公司,公司收账需银行卡,故向张志提出合作,由张志收集他人银行卡,公司以每月2000元/套的租赁价格支付费用。

  张志意识到张老板大量收卡会用于非法勾当,他没敢卖自己的卡。但经不起金钱诱惑,他还是以1500元/套的价格从同乡、同学、朋友处“收卡”,从中赚取差价。

  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张志开始在微信朋友圈、同学群发布“谁缺钱了来找我”“轻松赚钱没有风险”等信息,招揽同乡姚婷等人成为“下线”。“下线”以同样的方式再发展“下线”,层层赚取差价。正当张志自认为“躺着赚钱”时,吴江公安局盛西派出所接到了受害人网络贷款被骗的报警电话。

  经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串并案,警方很快锁定张志的“朋友圈”,目前已归案4人,均为20岁左右的在校生或肄业务工人员。

  经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张志等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银行卡涉案流水达2000余万元,其中已查明系电信网络诈骗的支付结算金额94.6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像张志这样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银行卡的,被称为“带队团伙”;而姚婷以自己名义开办银行卡后出租、出售、出借给他人的人员,被叫做“卡农”;如张老板负责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人员,则是“卡头”。

  对于“卡头”而言,在校学生和无业青年是潜在客户群,他们已满18周岁,可以办理银行卡,也容易出现经济压力或者过度消费。虽然知道对方收购银行卡可能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但面对如此轻松的获利方式,还是有很多人无法抵抗诱惑。

  除了定向发展“带队团伙”收卡,有些“卡头”也会定点“撒网”。在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罗某等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卡头”经常出入网吧、台球室、酒吧等青少年聚集场所,以“收微信”为幌子贴“小广告”,等待“卡农”上钩。还有的“卡头”潜伏在劳务中介群里,有人急着找工作赚钱,就加微信私聊诱骗其卖卡。不少卖卡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出卖银行卡,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应该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他们可能正在为几十甚至上百万元的诈骗案提供帮助。”苏州吴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姚界承介绍,千万不要认为没有直接参与诈骗就不算犯罪。在明知他人可能利用银行卡实施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出售银行卡、手机卡,为他人提供便利,就涉嫌违法犯罪,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姚界承提醒,公民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切勿贪图小利、轻信他人,不管面对的是老乡、同学、舍友,都不能随意买卖、出租、出借个人银行卡、手机卡或支付账户,否则将面临限制业务、严管账户等惩戒,给个人征信留下污点,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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