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出“强基计划”

发稿时间:2020-01-15 13:24:02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教育部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叶雨婷)今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在深入调研、总结高校自主招生和上海等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遴选部分高校开展试点。2020年起,不再组织开展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据悉,“强基计划”主要选拔培养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聚焦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由有关高校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合理安排招生专业。要突出基础学科的支撑引领作用,重点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及历史、哲学、古文字学等相关专业招生。建立学科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新形势要求和招生情况,适时调整强基计划招生专业。

  据了解,在计划起步阶段,教育部将在部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遴选高校开展试点。其中包括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等。相关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并提交相关专业的招生和人才培养一体化方案。教育部组织专家综合考虑高校的办学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科研项目及平台建设情况、招生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因素,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研究确定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专业和规模。

  据悉,高校根据有关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制定强基计划的招生和培养方案。符合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高考前申请参加强基计划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按在各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名额的一定倍数确定参加高校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和高校考核后,高校将考生高考成绩、高校综合考核结果及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按比例合成考生综合成绩(其中高考成绩所占比例不得低于85%),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有关高校要认真研究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对于极少数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有关高校可制定破格入围高校考核的条件和破格录取的办法、标准,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后,由高校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考生进行严格考核,达到录取标准的,经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核准后予以破格录取。破格录取考生的高考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各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应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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