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当主业,授课当副业。”一份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高校教师考核未能充分考虑学科和岗位特点,导致一些教师不能安心教学科研“坐冷板凳”。
报告建议,应改革教师考核评聘机制,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瘴痼疾。
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于今年6月至9月开展了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首次开展的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近年来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虽有突破,但总体滞后。教师数量与高校办学规模、人才培养需求不匹配,不少地方的高校长期受编制不足的影响,教师缺口较大。有的省近2/3本科高校生师比不达标,有的省相当一批高校生师比超过22:1,未达到国家基本办学要求 (18:1)。
同时,高端人才引进难、培育弱,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科带头人数量不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技术技能人才难以进入教师队伍。
西部和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流失严重,已成为当地高校发展的“痛点”。报告透露,有的省份在5年间副高职以上专任教师流出流入比超过3:1,有的高校近3年高层次人才队伍呈现负增长状态。
前述报告建议,应当改革教师考核评聘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分类管理、分类评价体系,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顽瘴痼疾,引导教师潜心教书、安心育人。
同时,重点培养、大胆使用、及早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促进人才良性竞争和有序流动,引导人才资源向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流动,有效遏制一些地区和高校人才恶性竞争,逐步构建适度开放、合理规范的人才流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