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9年高招工作意见公布 依然使用现行方案

发稿时间:2019-05-09 10:02:00 来源: 扬子晚报 中国青年网

  《江苏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日前公布。与去年相比,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总体上保持稳定。

  2019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模式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3”指统考科目,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须选择选修测试(以下简称“选测”)科目两门,必修测试(以下简称“必测”)科目五门。其中文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历史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理科类考生选测科目除须选择物理外,在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中再选择一门。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考生选定的两门选测科目之外的五门为必测科目。

  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可均选择必测科目。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其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要求和成绩要求与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要求一致;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考生如报考七门必测科目(含技术科目)又报考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只选取七门必测科目成绩作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报考五门必测科目、两门选测科目并取得成绩,可将其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视为相应的必测科目成绩。

  从2019年起,我省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呈现方式,由ABCD等级呈现调整为合格、不合格呈现。

  经教育部批准,江苏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7、8、9日。(记者 杨甜子)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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