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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曝涉校园贷诈骗案:夫妻骗走数十学子近百万

发稿时间:2017-11-17 08:37:00 来源: 高立红/天津日报 中国青年网

  法律意识淡薄

  缺乏风险意识

  事实上,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偿还能力,只是“拍胸脯”说“我们上边有高息放贷公司,用你们这些贷款拿去做高收益投资,没有任何风险,肯定会如期归还贷款本息”之类的话,学子们就信了。至于所谓的高息放贷公司是否存在、运营能力如何、两名犯罪嫌疑人有没有偿还能力、有无财产,都没有人去考证过。

  在长达两年的诈骗过程中,甚至没有一名学子要求两名犯罪嫌疑人签一份合同或者协议之类的,更没有约定任何违约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式等,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把钱物贷来拱手送给两名犯罪嫌疑人,而自己只获得极少份额的手续费。

  办案检察官毕文丽认为,法律意识淡薄仍然是当下大学生群体中亟待关注的问题。受害学子全部为成年人,用谁的名义贷款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本案的受害学生竟然对这一点呈现集体无意识,即使是案发后,不少学生首先想到的还是“我们是受害者,应该让平台给我们把钱免了,”而不是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检察官建议

  让损失降到最低

  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工作非常紧张,一桩案件从接手到作出是否批捕决定,只有法定的七天时间,不排除节假和公休日。这桩案件,一共十几本卷宗,都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看过来,深入分析思考,办案组成员乃至全科共同商议再做决定。即便如此,办案检察官还是承担起了案件之外的社会责任。

  宝坻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郭金中介绍,该案具有一般涉众型诈骗案件的共性特点,嫌疑人犯罪成本低,仅通过一张宣传纸,以学生口口相传的形式骗取高额利益,同时又具有典型特征,被害人群体为在校大学生,嫌疑人利用校园贷这一形式,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向骗取消费借贷物转变。由于该案的犯罪方式易复制,必须果断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为此,宝坻区检察院向涉案高校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学校及时披露和揭示此种诈骗方式,以免再有学生上当受骗;指导学生借助家人和学校力量及时偿还贷款,以免影响个人征信;倡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摒弃过度消费和攀比之风。

  涉案高校回复称,已第一时间联系受骗学生家长,请家长帮助学生还款,避免学生因思想压力过大引发不良后果。该校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消费观,远离“校园贷”。

  专家

  如何避免

  类似事件发生

  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魏健馨接受采访称,大学生做好如下几点,能够远离骗局,保护自己权益。

  首先,请勿轻信校内陌生人。大学校园具有开放性,大学生在校园中有机会接触各种人,同陌生人交往时,涉及金钱往来、借贷事宜,不要被对方花言巧语所迷惑,要及时请教身边同学、老师、家人,拓宽信息来源,有效识别骗局。其次,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学生要牢记收获源于辛勤的付出,切不可贪图便宜和虚荣,同时,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要一味地贪图享受,盲目攀比。再次,需警惕信息泄露,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校园贷”常常是在本人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网络时代,大学生的身份、信用等信息附着很多利益,不要泄露个人信息,防止被冒用。最后,增强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一旦陷入骗局,要及时寻求家人、学校、律师和公安机关帮助,若涉及刑事犯罪,要及时报案,保留证据,寻求公安机关帮助。

  法律专业毕业的马超认为,本案的发生折射出校园贷层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校园贷种类繁多,贷款门槛过低,大多数校园贷平台,在办理学生贷款时,对学生的偿还能力未加考虑。二是校园贷的审核机制流于形式,将不负责任审核的恶果转嫁于学生身上。

  (原题为:《拙劣的骗局 学子缘何迷失》)

责任编辑:崔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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