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校园贷”诈骗案,涉案学生多达240余人,涉案金额300多万元。合肥警方表示,目前,校园贷诈骗警情虽然得到遏制,但仍需提高警惕,且诈骗分子伎俩繁多,要多加防范。
2015年,毕业于合肥某高校的王某某(男,1994年出生),发现多家互联网APP平台可以为高校在校学生办理分期贷款及分期购买手机业务。无需任何担保,无需任何资质,只需动动手指,填填表格,就能轻松贷款几千元甚至几万元。于是,王某某便萌生利用学生身份办理贷款业务进而非法占有的念头。
为达到此目的,王某某笼络李某等人,先后在经开区和政务区一些写字楼里租下房子,利用QQ群、58同城、赶集网和大学生互相介绍等方式,散布招聘学生兼职的虚假广告。
不明就里的大学生前来应聘后,纷纷注册了各类网贷平台APP账号,王某某谎称自己与这些平台平时有合作关系,注册平台只是为了完成业务量。而当兼职学生按照王某某的指示注册开通这些网贷平台后,王某某便要求学生在各类平台上办理购买手机分期付款和网络贷款业务,并要求学生将贷款下来的手机和资金交给自己支配,每单分别给予学生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提成”。为彻底打消学生们的疑虑,王某某还承诺到期就会还款,一切风险由自己承担,与当事人无关。
尝到甜头的王某某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他不仅蒙蔽学生拍摄照片及视频,让学生办理银行卡后交给他保管,甚至利用各类平台审核把关松懈的漏洞,冒充学生本人提高贷款额度,非法占有大量资金,而很多受害人竟对此毫不知情。
2016年8月以后,因肆意挥霍,王某某已不能按时归还平台欠款,多位学生也相继因欠款被相关网贷平台催收,此时王某某等人却以引诱或威胁的方式,要求学生办理新的贷款,致使受害学生及涉案金额越积越多。至案发时,警方统计有246名学生受骗,涉案资金300多万元,贷款平台19家。近日,王某某被合肥高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警方提示:
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在校大学生求职或兼职时,不能为了薪水一时心切,将自己的身份信息透露给他人,不能随意在网络平台上申请各类贷款,否则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麻烦。一些贷款公司在向大学生群体推销业务时,往往不如实告知借款的真实风险,不详细告知贷款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收费项目的计算方式和可能金额,反而经常打着“零首付”、“零利息”等低门槛、低成本的幌子,进行欺骗诱导,致使某些涉世不深、自制能力较弱而又消费欲旺盛的大学生上当受骗,从而既侵犯了“金融服务”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又有欺诈诱导和强迫交易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