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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弱”而闹培养了破坏社会秩序的群氓

发稿时间:2017-02-14 08:39: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我们习惯于将公平正义寄希望于熟人社会的人伦情理之上,而相对忽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规则之治。这虽然有利于社会对弱者的扶持与同情,也在一些时候培养了部分破坏社会秩序的群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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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文明水平的提升,互联网舆论监督作用的显现,恃强凌弱、目无法纪的现象越来越受到舆论的谴责,与此同时,借着自己的弱势地位,无视社会规则的现象也日渐增多。近期的新闻中,老人围堵婚车敲诈勒索、孕妇谩骂殴打交警、快递人员随意逆行逼停客车等现象,都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

  之所以会出现“恃弱”的现象,大致上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我国法治建设尚存在一定的问题,情、理、法的关系并没有理顺。社会大众尤其是底层民众、弱势群体并没有足够的规则意识。在很多人看来,只要其情可悯,无视规则似乎也有可以通融之处。最典型的莫过于翻墙逃票入虎口,事后却理直气壮要赔偿。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弱势群体即便违规也往往无力赔偿,这造成了弱势侵权方“想开了”“豁出去了”,反而无所顾忌,维权一方却徒劳无功、无可奈何的现实情境。比如,一些电动车横冲直撞甚至肆意逆行,撞了人两手一摊,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执法部门对于恃弱而闹的群体,也缺乏顶住压力、依法办事的决心,怕当事人当街撒泼,怕别有用心者网上传播,怕不明真相群众围观指责。这在很多时候造成了执法部门即便有理有据、符合程序,也在执法过程中束手束脚、过于软弱,甚至要和违法者商量的怪象。近几年,一些地方的一些部门,纷纷设置了“委屈奖”,用以鼓励执法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其促进和谐执法、文明执法的出发点虽然无可厚非,但过分委曲求全,也会弱化执法者维护自身尊严、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碰瓷”老人可以赖在警车前勒索两万元,警察却只能好言相劝;怀孕女性可以十几个耳光抽打交警,交警却只能唯唯诺诺、忍气吞声,这种现象会让更多法纪意识淡漠者效仿,反而不利于社会的定纷止争。

  种种原因之下,我们习惯于将公平正义寄希望于熟人社会的人伦情理之上,而相对忽视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规则之治。这虽然有利于社会对弱者的扶持与同情,也在一些时候培养了部分破坏社会秩序的群氓。在市场经济升级、城市化加速、社会价值观念日益多元的今天,传统的熟人伦理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社会秩序提供足够的支撑,而陌生人之间的规则之治、依法治国则成为了保证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的前提。如果我们迫于情理的压力,而在法治上打折扣,很可能将会让社会治理陷入众口难调、意见分歧的困境,甚至带来社会撕裂的风险。我们有必要警惕这种同情心的悲剧。

  (作者为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研究员)

责任编辑:崔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