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居浙江的刘某因网恋女友发生纠纷,跨越千里赶到河南社旗县。12月6日因无法挽回恋情,遂将张某杀害。社旗警方快速出击,于12月7日将犯罪嫌疑人成功抓获。
2016年12月7日1时许,社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警称:在社旗县赊店镇红旗路某单位门口发现一人躺在路边,可能已经死亡。
接警后,该局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躺在路边的是一名女性,头部多处受伤。现场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向上级领导反映现场情况,后经确认该女子已死亡。
社旗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快速侦破机制,南阳市公安局党委成员、犯罪侦查支队长张鋆连夜带领侦技民警赶赴社旗指导破案。该县公安局迅即成立了以局长高青为指挥长的命案指挥部,全力侦办该案。
经侦查发现:死者张某,女,今年36岁,河南省社旗县人,系社旗县某镇教师。
专案组通过对死者的社会关系及当日的活动轨迹进行调查,发现死者当日在案发地乘坐一辆车牌号为豫R00xxx的越野车,遂调取了该车的活动情况。发现该车为南阳市某租赁公司的车辆,租车人为浙江人刘某、刘某某二人。
“根据现场调查走访情况分析,该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对二人进行抓捕。”指挥部给民警下达了抓捕命令。
12月7日早上6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打110投案自首。由于犯罪嫌疑人刘某自首时已割腕自残,专案组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控制并送往社旗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抢救,犯罪嫌疑人刘某脱离生命危险。
经讯问,刘某对其犯罪实供认不讳。
刘某,男,今年31岁,家住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2010年刘某与死者张某通过网络认识,确定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因距离、性格等各方面因素产生矛盾,张某又结交了新的男朋友遂提出分手。
12月5日刘某以来社旗要账、事成后给刘某某分钱为由,带着其同学刘某某到达南阳市,租用车辆后来到社旗县。由刘某某购买刀、胶布等作案工具,到社旗县城后在张某家门前守候。
12月6日10时许见到张某后,刘某让同学离开,自己开车与张某独处。因无法挽回张某,两人又再次发生争吵,刘某遂将张某杀害。
目前,刘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刘某某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网上追逃,现已被浙江警方抓获,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