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在游泳班溺亡后,父母维权四年案款终于得到了执行。经昌平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申请强制执行仅四个月后,案件全部应赔偿款项均获得执行。今天(1日)上午,法官将部分案款亲手交到孩子父母手中。
2012年4月30日,五岁的乐乐(化名)在一个游泳培训班上课时不幸溺亡。因认为培训中心和场地提供方未尽到安全保护责任,乐乐父母将两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90余万元。但两被告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乐乐父母提起了强制执行。
乐乐去世四年后,案款终于得到了执行。今天上午,昌平法院执行庭专程来到乐乐父母家中,送达部分执行案款,并请来回龙观医院心理专家为他们进行心理疏导。
在得知执行顺利的消息后,乐乐爸爸已去墓地将好消息告诉了女儿,以告慰女儿的在天之灵。今天拿到10万元执行款后,乐乐爸爸站在女儿笑得灿烂的照片前,落下眼泪。
乐乐爸爸说,在起诉过程中,他们遇到了很多阻力,经历了反复的上诉和重审,最终判决后,对方又拒绝执行。
本案的执行法官,昌平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薛恩同表示,因为这个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毕竟是一对年轻的父母失去了唯一的孩子,因此法院十分重视,希望能尽快解决。但法官利用查控系统对被告人的账户进行了查控后,却发现账户内没有一分钱,法官登门造访,公司也不表示配合,发的执行通知也都石沉大海。
10月31日,执行法官突然在系统中发现两笔被告人名下的案款,总额恰好略多于应执行的数额。法官立刻赶往银行,但当时银行已经下班,经过沟通后,银行工作人员加班帮忙冻结了案款,随后顺利完成了执行。
“四年的时间,我们终于等到一个结果了,真是太难了……”乐乐爸爸说,从决定要打官司,到今天拿到执行款,他们整整等了四年。家里的老人得知乐乐的意外后,因受不了打击均瘫痪在床,自己和妻子还要坚强地撑起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