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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施暴者和教唆者分别被判刑

发稿时间:2016-11-17 08:54:02 来源: 新闻晨报

今年6月,鲍嘉(化名)及家人向记者展示当时的报案回执。  晨报记者 张佳琪

  从今年6月20日起,本报持续关注的位于上海青浦的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以下简称“房院”)校园欺凌案,日前终于结案,施暴者和教唆者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以及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晨报记者 叶松丽

  “爸爸告诉我,小敏他们被判刑的消息,我久久无语,泪水不知不觉流了出来。为这个迟来的正义,也为那几个曾经朝夕相处的同学。”昨天下午,鲍嘉(化名)向记者道出了她矛盾的内心世界。

  与此同时,房院退回了最后一名违规招来的学生。而在初三阶段让鲍嘉分流的黄楼中学周校长说,他即将因“鲍嘉案”被免去校长职务。

  两被告人均自动投案

  10月31日,普陀区人民法院对“鲍嘉案”作出了判决。

  判决书披露,2016年5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小敏伙同施暴者杨某某(15周岁)、张某(13周岁),将鲍嘉带至杨某某宿舍内,用化妆品在包某某的脸部涂抹,并在其额头书写英文字母“SB”。后小敏等三人将鲍嘉带回鲍嘉的寝室,又伙同何某某(14周岁)、黄某某(14周岁)用推搡殴打、扇耳光、抽打胳膊、弹烟灰、逼迫抽烟、摸胸部等方式对其实施侮辱。

  跟房院在同一校址的上海房地产学校的男生俞某,在对面宿舍楼看到上述情况后,用微信联系的方式教唆小敏等人,用水泼鲍嘉、让其在寝室阳台上跳舞,并用手机拍下视频发送给俞某。侮辱直至次日凌晨1时许结束。导致被害人鲍嘉遭外力作用致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头皮挫伤、面部软组织挫伤等,构成轻微伤。

  据称,小敏、俞某均系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上述罪行,且二人的家属均代为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进行了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两人均构成强制侮辱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小敏、俞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小敏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俞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小敏、俞某自动投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敏、俞某聚众以暴力方法强制侮辱妇女,且致人轻微伤,其行为均已构成强制侮辱罪,依法均应予以处罚。参与打人的小敏(化名)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俞某犯强制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院希望被告人小敏、俞某从本案中认真吸取教训,回到社区后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完成公益劳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

  教委对房院进行了彻查

  此前,市教委和徐汇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回复,上海市房地产专修学院2013年在徐汇区教育局备案,在青浦徐泾镇高泾路588号设立教学点。但这所学校仅仅是一个教育培训机构,没有办中专、大专学校的说法。作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更不可能给学生颁发任何学历证明。该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目前仅仅取得了自学考试助学资格。

  “鲍嘉案”经本报报道后,市教委和徐汇区教育局对房院进行了彻底调查,对该办学机构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立即停止所谓的“学历教育”活动,清退违规招来的学生。

  昨天下午,徐汇区教育局成职教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房院最后一名违规招来的学生,也在上个月被退回。“如果有人举报这所学校还有违规招生情况,我们一定会立即去查!”

  黄楼中学校长自称被免

  鲍嘉是在初三上学期时,经当时就读的黄楼中学劝说,放弃最后一年义务教育权利,前往青浦房院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前天下午,黄楼中学周校长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此事的最终处理意见是:他将不担任黄楼中学校长了。

  记者问这是什么时候作出的决定?周校长说:“就是近日,过几天可能就要发文了吧。”

  记者试图向浦东新区教育局核实,未果。

  去年11月前后,跟鲍嘉一起被黄楼中学分流的,还有其他6名男生。也就是说,当时黄楼中学有7名没有初中毕业的学生,进了所谓房院。

  “孩子没学上了,怎么办?这是我们在暑假中最焦头烂额的事情。”一名被分流学生的家长说,虽然黄楼中学也答应让他们的孩子回去读初三,但是,大家各有各的顾虑,在开学前,都没有想出好的办法。

  昨天下去,黄楼中学的周校长说,被分流出去的7名学生中,有1名已经回黄楼中学继续读初三。周校长说,这个学生回来之后,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表现很好。“我们也在创造条件,保证这些能够回来读的学生,能够安心完成初中学业。”

  记者了解到,包括鲍嘉在内的其余6名分流生,目前都进了成人中专就读,以后通过自学考试获取大专学历。

  【对话鲍嘉】 同学若只如初见

  记者:小敏被判刑了,你知道吗?

  鲍嘉:昨天下午,我爸爸就告诉我了,据说还判得蛮重的。听到这个消息,我久久没有说话,泪水不知不觉流下来,我想哭。

  记者:为什么?

  鲍嘉:夏天,您来采访我的时候,那时候我家门前的庄稼地一片葱绿。今天你来的时候,已经枯黄。我从夏天等到冬天,终于等来了这个公道。这半年时间,我所受的煎熬、我内心承受的痛苦,只有我自己知道。开始那段时间,我经常从噩梦中醒来。

  当然,我也为小敏他们惋惜。毕竟,曾是朝夕相处的同学,而今却因为殴打我侮辱我,犯了罪、判了刑,留下一生的污点。

  我多么希望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我也多么希望,我们的同学感情还跟初次在房院相识时那样。

  记者:对这个判决你满意吗?

  鲍嘉:已经无所谓满意不满意了。只要给了公道,判多长时间的刑,都是一样的。还有那几个因为年龄小逃过了法律惩罚的同学,我爸爸妈妈说,她们还欠我一个道歉。不过我觉得,小敏被判刑,已经很好地教育了她们。

  记者:你现在还记恨那几个同学吗?

  鲍嘉:我决定从现在起,翻过这一页。实际上,我去这所成人中专上学时,就决定把这段悲惨的经历丢在身后,慢慢地忘掉。

  记者:你现在想跟小敏她们说句话吗?

  鲍嘉:我们都还小,以后路还长。希望她们从此善待身边的人,不要再犯错误。

  【教委表态】 欺凌案少但不容忽视

  此前,上海市教委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鲍嘉案”的确在社会上反响较大。市教委对这件事情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各区县行政教育部门的会议,要求各区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教育机构的管理和中小学学籍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切实指导和监督我们的学校遵守和落实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好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尤其要严格规范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市教委表示,从上海总体情况来看,校园欺凌发生的绝对数量并不多,但校园欺凌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会造成严重的损害,它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必须要加强预防和处置。

  关于预防,市教委提醒,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可能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方面,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在预防和处置上下功夫,要综合施策。

责任编辑:崔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