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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2月中旬统测

发稿时间:2016-11-04 08:29:41 来源: 北京考试报

  原标题:北京:高水平艺术团招生12月中旬统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2016年12月17日、18日和24日进行,拟参加测试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期间完成报名并缴费。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北京市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采取全市统测与各招生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想以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参加高校招生且报考项目在全市高水平艺术团统测范围内的统考考生均要参加此次统一测试,还要参加拟报考高校的艺术测试(或认定)。只有全市统测及招生学校测试(或认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该校高水平艺术团特长生资格。如报考全市统测未包含项目,考生要参加报考高校的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或认定)。

  此类考生要符合《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在高考报名时要选择“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测”,并选定测试项目,填写测试曲目。

  北京高水平艺术团统测将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组、弦乐组、键盘乐组、民乐组、声乐组、舞蹈组、戏剧组、戏曲曲艺组等,每组至少有5名评委。每名考生测试结束后,去掉评委组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该项目的全市统测成绩。

  高水平艺术团统测为资格性测试,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全市统测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12月13日开始,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 edu.cn或www.bjeea.cn)自行打印《北京市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统一测试准考证》。考生要在测试当天持身份证及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检录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检录并参加考试,过时按弃考处理。

  2017年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打印本人的高水平艺术团统测结果。(记者 邓 菡)

责任编辑:崔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