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七旬老人状告四子女,要求他们常回家看看
10月9日又重阳,虽说孝心不应成为“应景之谈”,但尊老、敬老的传统不应悖离。就在重阳节前一周,彭州法院丹景山法庭在田坝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73岁老母亲状告两儿两女,要求按月给予口粮。同时,还要求儿女们逢年过节要“常回家看看”。整个庭审进行了一个多小时,没有话筒的祝增巧也吼了一个多小时。“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庭审理赡养纠纷案件,一次庭审的效果,比10次普法宣传的效果都好得多。”祝增巧说。
有一种遗憾,叫“子欲养而亲不待”,但这位老人的儿女却不这么认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和调解后,4个儿女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他们都愿出钱,但却不肯把老人接到自己家照顾。
田间法庭·庭审
老母状告4儿女“节假日要来探望我”
9月30日上午10点半,在彭州隆丰镇文家村的一块田坝中,林秀芝状告两儿两女的赡养纠纷案开庭。
林秀芝诉称,她与丈夫养育了两儿两女。老伴2009年去世后,她开始随次子游全生活。但因婆媳关系,双方闹得不开心。2010年3月,她一个人跑到附近的庙子中生活了6年。直到今年6月,因为腿脚犯病,她才回到儿子家中。谁知不久,儿媳妇就把她送到了两个女儿家中。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老人向法院起诉4个子女。
老人的诉求是:两儿两女每人每月各给付赡养费100元,生病住院的费用及去世后的丧葬费由四人分摊;林秀芝的承包田由长子游贵耕种,每月给付原告大米30公斤;要求随长子游贵生活,并由其提供住房。
此外,老人明确要求在她的生日和法定假日时,4个子女必须前来探望。如遇生病,儿女必须轮流照料。
长子称母亲“老孃”法官提醒尊重老人
4个子女对赡养费和大米均无太大异议,然而在母亲由谁照顾的问题上出现了分歧。
游贵建议将老人送去养老院,费用由4兄妹出钱。小儿子游全则建议母亲由4兄妹轮流照顾,或者送养老院,“如遇到生病,医疗费也不用均摊,生病时在谁家,就由谁家全包”。
不过,两个妹妹坚决不同意让母亲进养老院,“我们丢不起这个人。妈妈愿意跟到大哥生活,就应该由大哥家照顾,我们每个月出钱就是。”然而,游贵并不信任兄弟姐妹,“上次妈治病的钱,都是我垫的,到现在都还没给我。”庭审时,游贵在一次提及母亲时,竟直接用“老孃”称呼,这引起了法官祝增巧的不满。“请你尊重你的母亲”,祝增巧劝说道,要为自己的孩子做好榜样。
“田间法庭”审理赡养纠纷
田间法庭·影响
近百乡邻到场“真想让儿女也来听听”
主审法官祝增巧专门把此次庭审设在田坝中,“为的是村民都能旁听。”
在弥漫着浓烈叶子烟味的法庭上,有手机铃声响,有婴儿哭声、大人训斥声,甚至因踩到隔壁菜籽地的叫骂声……每每此时,还没等法官、法警出面阻止,当事人就会第一时间遭到周围村民的白眼。
据统计,仅前来旁听的老人都有近百人。“我们都不懂法,正好学一下法嘛。”村民李女士说,她印象最深的是不管有没有拿到家产,儿女都要养老人,出嫁后的女儿也不例外,“真该让儿女们都来听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