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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线科研人员欢呼科研经费管理新政“终于松绑”

发稿时间:2016-08-03 08:57:00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科研经费过去管得过严、过细,一线科研工作者一直期待着改变。科研人员要干出成果需要合适的外部环境,就像禾苗的成长离不开雨水。”重庆科技学院的青年教授王光华对新近出台的科技经费管理规定表示“衷心的欢迎”,“‘三会’召开时,我们听到了雷声,现在下雨了”。

  “过去的报销制度让科研人员花费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财务上的事情。”他认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推行,将有助于让科研人员“回归科研本位”。

  “对科研人员来说,新规可以让自己从繁杂的报销中‘解放’出来。”他说,“这种解放有望带来制度红利的释放,即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的提升。”

  有了财务助理,学者能专注科研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程学院地球环境工程系终身教授陈曦曾经主持过中美两国的科研项目,包括美国自然基金、美国国防部、美国空军和中国自然基金的项目,经费总额超过8000万元。

  比较两个国家的科研经费使用,陈曦最大的感受就是“美国简单,中国复杂”。

  以一个项目的科研经费预算来说,美国一个项目的预算只须罗列出一些大致的开支即可,“花销就卡一个总数,超过总数要打报告,不超总数,随你怎么分配,只要科研进度符合此前签订的合同就行”。

  但在中国,陈曦发现,这里的教授和博士生们除了要在科学研究方面“烧脑”,还不得不在预算上费神,“很多预算,行政人员不做,让老师自己做;老师也不太会做,最后让学生做”。

  陈曦说,在中国的高校里,他还没见过专门给项目组做经费预算的专职行政人员。与之相对的,在美国,包括科研设备的购买、科研人员的劳务费开支、项目经费的预算审核等,都有一个专职的行政人员负责。

  “我不需要自己研究很多,项目一拿来,我只要告诉她,要买哪些设备、要多少个博士和博士后参加,打算邀请几个教职员工一起做题,就行了。”看到最新出台的科研经费使用标准,陈曦长舒一口气,“希望老师们被迫做假账的情况未来可以避免。”

  根据《意见》,我国也将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项目预算编制和调剂、经费支出、财务决算和验收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这意味着,科研人员不再需要“科研、财会一肩挑”,可以专注于项目,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科研本身。

  项目经费可调剂,买酱油的钱可以买醋了

  最近,苏州一所高校材料系的教授申请到一笔约700万元的经费,他的博士生应老师要求为其编制预算。该名博士生干了一个多星期,“说实话,要做一项研究,我哪知道会不会临时因为实验需要增加或减少开支?”

  这个700万元的大项目预算要细致到连一瓶几十元的实验用药水都不能落下。但问题是,谁也不知道这种几十元一瓶的药水究竟在实验过程中要用多少瓶,“实验进度快的话,可能一两瓶;进度慢的话,一二十瓶。在实验前,谁知道到底要用多少?”

  他介绍,一个项目的预算,分为10个大项,每个大项下面又有三四个小项,每一个小项,根据学校规定,都有一个占总经费的百分比限额。超过这个限额,预算就批不下来。

  要求作出类似的“未卜先知”的详尽版“科研预算”,是几乎所有科研人员吐槽的“槽点”。

  陈曦告诉记者,他见过过去有的老师因为预算编制太细,而不得不找发票作假。比如,一个项目中A项预算1000元,B项预算也是1000元,但A项预算用到最后发现需要多花300元,而B项预算刚好有300元结余,这种时候,教授们就不得不动脑筋找发票来抵扣B项的预算,以补贴A项。

  新规出台后,这种情形有望发生改变。根据《意见》,项目承担单位可以调剂直接费用中的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调剂”意味着,“买酱油的钱不能买醋”的刚性规定有了松动。制作预算时能更游刃有余。

  此外,《意见》还要求简化预算编制科目,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

  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尊重知识的价值

  科研工作中,人是第一位的因素,但多年来,“重物轻人”现象是科研经费使用最主要的特征。重庆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导杨新民曾“炮轰”这种现象。“为自己单位做,即使‘打主力’也不能有收益,为隔壁‘打酱油’反而有收益。这算怎么回事?”

  “如果一个科研人员主持一个项目,付出时间、花精力去做好它,却拿不到一分钱,会有更多的科研人员去投身创新工作吗?” 他说,做研究需要积累,许多科研人员牺牲了大量休息时间,专心致志地埋头搞创新。“别人下班了就休息,享受生活,科研人员还在书房、实验室加班,出了成果不拿一分钱,这合理吗?体现出尊重创新的导向了吗?”

  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钟书华的观点与杨新民不谋而合,“过去,科研经费管理注重的是科研本身,而忽略了人的因素”。

  据钟书华观察,近年,武汉一些科研高产单位申报项目的积极性有所下降,究其原因,“科研经费不好用,对经费管得过死,不仅要搞好工作,还要费神解决无法合理支出的矛盾,科研人员很容易陷入两难状态”。

  “《意见》的出台,我最大的感受是改革体现了以人为本,反映了科技人员的呼声,符合实际,同时达到了国际上发达国家经费管理的基本要素。”钟书华说。

  按照《意见》,未来将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重,核定比例可以按规定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13%。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核定的间接费用比例范围内科学合理地安排绩效支出,并与科研人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实际贡献挂钩。

  “这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钟书华评价说,“科技界、学术界的朋友纷纷在朋友圈转载相关信息,欢呼‘终于松绑’!”

  无发票的开支报销更显人性化

  重庆市中医院的徐冲博士在负责重庆市科委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研究项目“三峡民族民间‘还阳药’凹叶景天抗肿瘤活性和药效物质基础研究”期间,曾经遭遇“报销难”之痛。

  该项研究需要用到民间“还阳药”凹叶景天,当时没能通过常规渠道买到。他需要雇人去山里采,花费了两三千元。

  过去,这种无法取得发票的花费,是科研人员最“头痛”的事情之一。野外调查时,类似的“难题”很多。

  新鲜出炉的《意见》对此进行了明确,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制定符合科研实际需要的内部报销规定,切实解决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或财政性票据,以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参加学术交流发生费用等的报销问题。

  《意见》还作出了更多人性化的规定。改革明确下放了一些经费的管理权限,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了更大自主权。

  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匡绪辉认为,以往,按照行政的一套办法来管理科研经费“肯定是行不通的”,“科技界、学术界已呼吁过多次”。

  他的一位教授朋友邀请台湾一名同行去武汉磨山开展调研,教授垫付了门票,报销时遇阻,财务建议弄张别的发票来抵消,“这位教授左右为难,他认为这是在让自己‘知法犯法’”。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冯桂林也说,以往涉及到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规定过于陈旧死板,一些科研人员,实施项目过程中报账时需要“低三下四”想各种办法,“没什么尊严”。导致在面对一些可以申报的项目时,宁愿选择不去申报。在他看来,此次改革,“维护了科研人员的合理利益,维护了我国科研事业的发展和进步”。(田文生 王烨捷 朱娟娟)

责任编辑:崔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