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这是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配套文件,也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三个文件制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召开了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会议,启动了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明确了未来研究生教育发展思路和改革重点,标示着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明确指出,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是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两个重要着力点之一。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服务需求、提高质量是今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主题。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有效构建符合我国国情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是保证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不断提高质量的迫切需要。
从发达国家研究生教育实践经验看,建立长效质量保障体系,是促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有效途径,也是世界各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和质量保障的共同经验,无论是美国、日本、英国、法国等世界发达国家,还是印度、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质量保障体系,对保证本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我国正处于由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迈进的关键阶段,急需构建一个与研究生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充满活力的质量保障体系,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持续提升,主动服务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